一、债务人死亡怎么追回欠款
在债权人死亡之后,其拥有的遗产的法定承受人必须根据所获取到的遗产的的确切价值来全额支付被继承人依法需要交纳的各种税费以及应付的负债。若遗产的实际价值并不足以偿还所有的负债,纳税人和债务人也有权力和自由去选择是否承受超过遗产价值以外的债务负担,除非他们自己愿意主动作出额外的还款行为。若是接受了法定继承权的继承人,他们也是可以选择放弃对被继承人的税款和债务承担清偿义务的。因此,欲追回剩余的未偿还贷款,就需要通过遗产资产的处理和清算程序,让继承人有着继承到遗产价值的情况下来偿付所有的负债,或是经过法律程序强制执行遗产的分配方案,将剩余的财产用于偿还相关的债务。若遗产最终的净值都还不够偿付所有的负债,那债权人也许将无法追回其所有的欠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二、债务人死亡如何起诉
当欠债人离世之后,债权人可以针对其法定继承人提起诉讼以追讨债务。依据法律规定,遗产继承的顺序应该是在偿还全部债务之后,才能开始对余下财产的分配继承。若在遗产继承过程中存在债务问题,则首先应由继受人将被继承人依法应对缴纳之税款与债务予以清理。而缴纳税务及清偿债务应以遗产实际价值为基础,超出此价值范围之外,如若继承人愿意主动负担偿还义务亦不在此限之内。但倘若继承人选择放弃继承权,那么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三、债务人死亡担保人是否承担责任和义务
在正常情况之下,当债务人均已离世之后,担保人仍须履行其应负之责任与义务。针对担保事项,主要分为一般保证与连带责任保证两种方式。若属于前者,则必须首先清偿债务人所遗留下来的所有财产,在此基础上仍然不足的话,才可由担保人来承接剩余部分的债务;但如果是后者,那么债权人便拥有直接请求担保人来负担还款责任的权利。关于担保人所需承担之责任范围,则以担保合同中明确规定的担保范围为准。除非担保合同中有其他特别约定,否则在担保人完成了其应尽之责任之后,他将有权向债务人的继承人索求偿还,但仅限于他们所继承的遗产范围之内。总而言之,债务人身亡并不能自动解除担保责任。
债权人死后,其遗产法定承受人需按遗产价值全额支付税费和债务。若不足,纳税人和债务人有权选择是否承担额外债务,除非自愿还款。继承人可放弃清偿义务。追债需通过遗产处理和清算,或法律程序分配遗产以偿债。若净值不足,债权人可能无法追回全部欠款。